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郑州大学体育学院学生会(简称院学生会)是全校学生的群众自治组织,在校党委的领导下,校团委的指导帮助下开展工作,本会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开展活动。本会的一切权力属于全院学生代表大会。
第二条 本会承认《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和《河南省学生联合会章程》。
第三条 本会的宗旨:
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党的基本路线,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行为指南,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学校党政的中心开展工作,团结全校同学,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全心全意为广大同学服务,为把我校建设成集科研、教育、训练“三位一体”的高水平体育院校而努力奋斗。
第四条 本会的基本任务:
(一)贯彻实施《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对广大同学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的宣传教育,团结和引导广大同学在实践中提高政治思想素质和道德水平,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
(二)贯彻“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方针,独立负责地、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引导学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代表和维护学生的正当权益,积极参与学校的民主建设、民主管理与民主监督,使学生会成为联系学校党政和全校学生的桥梁与纽带。
(三)沟通学校党政各部门与广大同学之间的联系,促进学生和学校之间,同学与教职工之间以及学生之间的团结和交流,通过合理的渠道,反映同学的意见、建议和要求,参与学校涉及学生切身利益的各项事务的民主管理,维护同学的正当权益,增进我校学生与兄弟院校学生之间的交流和合作。
(四)积极开展适合学生特点的思想政治教育、学习、科研、文体、创新、志愿服务等活动,丰富同学课余文化生活,为广大学生全面成才服务。大力倡导学生科技文化活动,激发广大学生的创新精神,促进学生科技成果转化。
(五)紧扣时代脉搏,组织和引导广大同学开展勤工助学活动和各种类型的社会实践活动,帮助同学树立自信、自立、自强观念,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服务。
(六)努力完成上级党团组织及学联交给的任务,积极引导学生关心学校事务,推动学校的建设、改革和发展。
第五条 本会的一切活动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为最高准则;本会的一切活动必须严格遵守学校的一切规章制度。
第六条 本会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