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生会会议制度
(一)学生会部门负责人例会制度
1.学生会例会原则上每两周举行一次,如工作需要可临时召开。2.会议由学生会主席主持。
3.会议内容由组织部整理记录,会议结束后交秘书长审阅。
4.与会人员须认真作好会议记录。
5.与会人员不得无故迟到、早退、缺席,因故不能到会者,须事先向办公室请假(书面形式)。
6.会议内容应当简短、精练,鼓励与会人员踊跃发言,各抒己见。
(二)各部门例会制度
1.各部门须根据相关要求和部门自身的情况定期召开会议并做好会议记录,会议由部门负责人主持。
2.会议内容应包括传达上级指示,总结回顾部门一段时间工 作情况,布置下一阶段工作以及各项制度学习,工作经验交流等。
3.与会人员须认真做好会议记录。
二、学生会值班制度
1.办公室值班人员实行轮流工作制,值班时间与学院上课时间相统一,轮班人员必须及时到岗,不得缺勤、迟到、早退,值班人员在进行交接班时,要注意进行工作移交,避免工作贻误。
2.待人接物,接电话要谦恭有礼,面对来访要耐心细致,统一使用普通话,不得用办公室电话聊天。
3.值班人员到班后,先在值班记录本上签到,不签到者视为缺勤。不得代签。签到后要查看上一班人员的值班记录,看是否有未做完的工作及相关的注意问题。
4.值班人员有事需先向组织部请假,经主席团同意后协调一位学生干部代班,代班者在自己的名字后面加注“代xxx值班”。
5.值班人员不得在办公室喧哗、破坏办公环境,注意爱护公共物品,并及时打扫办公室卫生。
6.值班人员在值班期间,除完成日常的事务性工作外,要积极协助团委老师处理一些临时性工作,如遇有突发性事件,自己无力解决的,要及时向主席团反映,并与团委老师联系。
三、请假制度
1.学生会的会议、活动,各成员不得无故缺席、迟到、早退。
2.每天各部门值班人员须按时到岗,不得迟到或旷班。
3.对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的成员必须提前将请假条交到办公室,方可请假。
4.请假条的内容必须详细、属实。
5.事后一律不补交假条或请假,均当旷会处理(特殊有证明的情况或会前电话请假除外)。
6.请假条必须使用正规信笺纸张。